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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对连云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欢迎您通过局长信箱对我局工作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我们将会尽力为您解答。局长信箱24小时接收公众写信。在写信之前,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写信须知的内容:
写信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工作职责内的各项政策和工作业务的咨询、建议和意见;
2、对我局局机关、直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和按规章制度办事,执法不严、办事不公,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等问题的举报和投诉,以及反映其他损害群众、企业合法权益的不正之风问题。
3、反映已经出台的决策、制度、措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的问题;
4、反映我局违反政务信息公开规定,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和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义务,侵犯群众和企业的知情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
5、其它咨询、建议以及投诉问题。
二、不予受理范围
1、反映非本市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问题。
2、反映进入司法诉讼程序的涉法问题或是有关执纪执法部门已经给予纪律处分或或刑事判决(裁定)的问题。
3、反映机关(单位)已经受理在办的问题或是有关部门依法依政策已经做出结论的问题。
4、反映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民事(经济)纠纷问题。
三、注意事项
1、反映问题时务必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填写具有骚扰、中伤、辱骂、恐吓、诽谤、伤害、色情、反动、迷信、危害国家安全等色彩的非法信息,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2、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简明扼要,时间、地点、当事人、主要经过、结果、根据等要素尽可能齐全,以方便有关部门调查了解、核实处理。
3、写信时请务必留下真实的电话号码和通信地址等联系方式,以方便有关部门(单位)与您联系和回复,您的个人信息将受到保护。
4、请自觉保留好写信的个人编号,以便于查询;方框后“*”号的内容为必填项。
5、写信后,请尽量耐心等待,在办理时限内请您不要就同一问题重复反映。如果您在得到处理结果反馈后,再次就同一问题进行反映,请注明本问题已反映过,并写明前写信的日期,以便查找。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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